✔精于处理数额大、法律关系复杂的争议解决项目,擅长在仲裁、诉讼、刑事风险并行的多重程序中制定整体策略,通过多轮谈判促成有利解决方案,保障客户商业利益与运营稳定: 01-【合同纠纷】-重大跨程序纠纷化解:主导某中外合资公司3000万元标的合同纠纷,同步处理仲裁、诉讼及刑事案件,通过多轮谈判促成对方撤回北京二中院股东代表诉讼、委托方撤回贸仲的仲裁,刑事案件获公安阶段撤案,实现合资公司平稳分。 02-【公司并购】十亿级项目顺利完成:参与某国企并购项目,资产总额15亿元,历经两年,顺利完成股权架构调整、人员安置、公司名称变更等相关工作。 03-【股权纠纷】-亿元级股权项目落地:操盘大连某国企与民企股权收购项目(评估值1亿元),厘清十年历史遗留法律关系与利益纷争,历经1年攻坚完成交易所挂牌转让,破解长期停滞困局; 04-【社会纠纷】-社会事件风险处置:协调河北某企业近3亿元产品质量纠纷引发的社会事件,联动省市政府部门达成多方和解,平衡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优; ✔ 专注上诉案件的证据重组与法律焦点重构,擅长从一审败诉案件中精准定位突破点,通过新证据挖掘与法律适用辩论,在二审程序中实现改判,为客户挽回重大损失: 案件1:代理中国中旅合同纠纷二审案件,在一审不利情况下翻盘胜诉; 案例2:为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上诉至北京一中院,凭借新证据挖掘实现改判,确保房屋归属委托人; 案件3:代理星美集团《天下第二》影片合作纠纷,两审胜诉获赔108万元,案件获北京电视台报道。
常驻地
北京市
课程
6 门
案例
21
刘惊涛-30年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现任:北京市恒都律师事务所丨律师 曾任:山东沂南法院 丨 法官、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曾任:中化道达尔公司(两家世界500强合资公司)丨法务 曾任:星美传煤集团 丨 法务 ☛ 20年法官/律师职业:累计代理或处理的案件超1000+起,处理法律事务金额累计超100亿元,涉及能源、传媒、房地产、金融等多个领域;《法治日报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、《山东审判》等发表过论文、文章或案例分析文章200多篇; ☛ 10年公司法务:累计为多企业排查风险点超过200多个,避免损失近5亿元; ☛ 20年法律咨询/授课:为100+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,涉及金额逾10亿元;为国家电网、攀钢集团、中国中旅集团、中煤凿井、台州政府部门、邢台市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培训,累计授课300+场,其中; ——《“十面埋伏”企业法律风险防控》讲授100多场; ——《合同流程管理与特殊情形处理》讲授60多场;
课程背景: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,公司治理占据核心地位,“董监高”是公司治理关键环节,其履职状况直接决定公司治理成效。当前,监管环境日益严苛,新《公司法》的实施以及一系列政策出台,对“董监高”的合规履职提出更高要求。新《公司法》关于“董监高”任职、履职和责任追究规定更加具体,增加许多制度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举措。 众多案例反映出“董监高”合规履职亟待加强,履职不当不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、声誉损害,自身也面临刑事、行政和民事等多重法律风险。“董监高”属于高端人才,人才培养实属不易,人才损失会对公司形成致命冲击! “董监高”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成员,其依法合规履职是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石。公司“董监高”与公司核心利益紧密相连,如何更好履行对公司忠实勤勉义务,杜绝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,给公司治理带来新课题。完善公司“董监高”方面治理缺陷,对公司可持续发展、人才建设和战略执行意义重大。 对国有公司而言,还面临特殊挑战。比如:“董监高”责任和义务加强,内部决策风险加大。新《公司法》增加“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”,国企集团子公司众多,一旦“董监高”履职出现问题,存在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风险;这些难题或多或少与国有企业管理机制行政化特色相关,新《公司法》要求以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”为目标进行合规建设,多数地方国企需要作出很多改变。 在此背景下,本课程将帮助“董监高”明晰职责、防控风险,保障公司稳健运营、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。
授课对象:课程对象:公司董监高、中层管理者、高潜质人员
课程背景: 我国股权投资市场正处于“提质增效” 转型阶段,战略新兴领域成为投资热点。政策监管持续完善,对尽职调查、信息披露、投后风险管控的要求显著提高,违规操作导致的投资损失案例同比增加。股权投资有直接或间接持股,实践中让与担保、名股实债和股权代持实际形成持股效果,不同持股情形涉及多个法律规范。 股权投资受《公司法》和《民法典》规范。系列新法的出台,在实体法律问题层面,系列新法对核心法律争议点和请求权基础产生较大影响。在程序层面,新《民诉法》影响股权投资类纠纷的程序性安排,涉及管辖、当事人、财产保全、执行等方面,比如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,追究其出资责任、法人人格否认责任等。 值得警惕的是股东争议进入高发期,争议焦点集中于对赌条款履行、优先购买权行使、股权投资退出等实务难点。多数企业及投资者因对股权投资全流程风险识别不足、股东争议解决策略不当,面临 “投前踩坑、投后失控、争议难解”的困境。有的公司因未核查核心专利权属导致投资后无法投产,有的公司因股东纠纷拖延,错失上市窗口期。 在此背景下,本课程立足实务痛点,结合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例,系统拆解股权投资风险点与股东争议解决方案,帮助学员规避“雷区”、高效破局。
授课对象:高管、中层管理人员 骨干人员
课程背景: 守住法律底线远比追求利益上限重要!大数据场景下,企业与个人成为“透明人”。企业如何防控刑事、行政和民事风险,成为棘手问题。正所谓“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”!企业应当重新审视风险管理体系和防控机制,这是一种现实需要! 《企业家刑事犯罪报告》数据显示,近五年来企业家犯罪数量每年在2000人左右。作为宏观经济“晴雨表”、市场“风向标”的上市公司,自然人涉及刑事风险远高于法人,董事、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涉刑犯罪风险尤为突出!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不断攀升!更遑论非上市公司! 司法机关借助案件坚持溯源治理,帮助企业树立“底线不可触碰”的边界意识。行政机关纷纷制订发布涉企合规指导清单,预先为企业经营活动设置“红绿灯”,帮助企业设置“防火墙”,从源头上预防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,都强调实质遵守原则,不允许通过“变通的做法”规避某项明确的法律原则。 企业不应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独立风险管理类型,法律风险的确有其特殊性,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其他风险管理体系应当统一。企业从事商业活动必然承担风险,管理法律风险并不意味着完全化解所有风险,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!法律风险防控重在行为管理,企业采取恰当的措施并使员工认识到这些措施重要性,是风险管理工作重中之重!
授课对象:企业高管、中层管理者、骨干人员
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家
擅长领域:企业法律风险防控、企业合同管理及风险防控、公司治理及风险防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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